在學習程式撰寫過程中,我深自慶幸於大學時有去做的一件事,那就是我曾於大學電腦室當電腦偵錯員,那時的電腦是Server-terminal時代,寫成是要用terminal,即所謂的上機,寫程式需先畫好流程圖,之後將程式依流程圖撰寫,之後上機將其key-in到電腦內,然後在編譯後執行,若是程式有打錯字會因編譯產生語法錯誤,在進行修正即可完成,但關於邏輯的錯誤如謝承無窮回圈時,那就須費一番功夫才能找到了,那時的偵錯員的任務就是待在電腦房終端機室,協助同學查找程式邏輯性錯誤的人員。
也因有了那時的訓練,我工作上的第一支程式,很快地在一個月內完成並上線。也發現寫程式真的並不難,基本上程式語言語法熟悉,邏輯清楚加上勤溝通(了解程式撰寫目地的domain knowhow),就可寫了。